新學到的一句話『造謠一時爽事後火葬場』
170117【新聞】「法院對朴有天起訴的女性處以有期徒刑2年實刑,“犯罪性質極其惡劣”」法院宣判對企圖誣告樸有天並恐嚇未遂的女性A某實刑有期徒刑2年。17日上午,首爾中央法院對對恐嚇未遂及誣告嫌疑的A某等三人進行最終宣判,三人均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。
審判部表示,“被告人對被害人朴有天及其公司針對虛假事實進行威脅,放言不按金額給予的話會在輿論界散佈要起訴的消息”,“協商決裂後,A某隨即對被害人進行了誣告、威脅、恐嚇等行為,涉及金額巨大,犯罪性質極其惡劣。並且,被告人在審判期間,妨礙真相調查,拒不承認罪行,毫無悔改之意。”故最終判決A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,與A某一同犯案的同居男B某被判處一年零六個月,黑社會份子C某被判處兩年零六個月。
此前,樸有天以誣告和恐嚇未遂嫌疑起訴了之前起訴自己的A某及兩名同夥。對此,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女性兒童犯罪調查部(檢查部長李政賢)於去年8月以恐嚇未遂和誣告嫌疑拘留起訴A某,以恐嚇未遂嫌疑不拘留起訴A某男友B某、拘留起訴黑社會份子C某。
另一邊,去年11月朴有天以證人身份出席公審法庭,參與了非公開審判。早前朴有天提出了證人志願申請書,要求非公開審問。
【被告人對被害人朴有天及其公司針對虛假事實進行威脅,放言不按金額給予的話會在輿論界散佈要起訴的消息。協商決裂後,A某隨即對被害人進行了誣告、威脅、恐嚇等行為,涉及金額巨大,犯罪性質極其惡劣,且在審訊期間,妨礙真相調查,拒不承認罪行,毫無悔改之意。
犯罪嫌疑人行徑到底有多惡劣,根據法院公告顯示,終判前一天即16日法院業務審理截止的前5分鐘,被告人還在提交“判決延時申請”,和之前申請保釋拖延判決一樣的慣用伎倆!此前被告人像寫日記一樣提交了十幾封虛情假意的悔過書,這次塵埃落定,你們可以在監獄裡慢慢寫了!
F: KISS_JYJ
- Jan 17 Tue 2017 11:35
判這麼輕, 真是好棒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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